简述萨维尼关于法律本质的论述。
萨维尼关于法律本质的论述:萨维尼关于法律本质的论述是他最具风格的法律理论。他说,法律如同一个民族所特有的语言、生活方式和素质一样,本身就具有一种固定的性质和明显的属性。一个民族之所以能够融为一体,是由于这个民族的共同信念,是由于一个民族内部的同族意识。在复杂的生活中,法律规范本身可能寓于普遍信仰的目标之中。但是,这些精神上的作用也必须以某种物质的存在为基础。他还称,法律和语言一样,没有绝对中断的时候。法律像民族的其他一般习性一样,受着同样的运动和发展规律的支配。这种发展就像其最初阶段一样,按照其内部必然性的法则发展。他认为“法律随着民族的发展而发展,随着民族的力量的加强而加强,最后也同一个民族失去它的民族性一样而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