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联系与区别。
(1)答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人概念的,给3分,由阅卷教师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酌情给分。
(2)答出有独立请求权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联系的,给3分。
(3)区别:
①参加的根据不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基于对争议诉讼标的享有全部或部分独立的请求权;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是基于其与他人的案件在处理结果上有利害关系;(3分)
②诉讼地位不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相当于原告的诉讼地位;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是独立的诉讼参加人;(2分)
③享有权利不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享有所有原告所应享有的权利:无独立请求权不享有与处分实体权利有关的诉讼权利,但在判决其承担义务时,享有上诉权;(3分)
④参加诉讼方式不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以起诉方式参加: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以申请或法院通知参加方式。(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