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适用拘留措施应遵循的程序。
(1)适用拘留措施必须经过法院院长批准,并且应当制作拘留决定书; (2)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送交当地公安机关看管; (3)被拘留的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4)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5)被拘留人不在本辖区的,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派员到被拘留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求该院协助执行,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及时派员协助执行。
简述适用拘留措施应遵循的程序。
(1)适用拘留措施必须经过法院院长批准,并且应当制作拘留决定书; (2)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送交当地公安机关看管; (3)被拘留的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4)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5)被拘留人不在本辖区的,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派员到被拘留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求该院协助执行,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及时派员协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