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保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答: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都享有一定权利和负有一定义务。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1)妥善保管物品;(2)亲自进行保管,除为保管上的需要外,未经寄托人同意,不得转由第三人保管;(3)在合同终止时返还保管的物品给寄托人。寄托人的主要义务是:(1)对保管的物品提供必要的验收资料:(2)按约定支付保管费,未约定保管费的应偿付因保物品而支出的必要费用:(3)按期提取保管的物品。
简述保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答: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都享有一定权利和负有一定义务。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1)妥善保管物品;(2)亲自进行保管,除为保管上的需要外,未经寄托人同意,不得转由第三人保管;(3)在合同终止时返还保管的物品给寄托人。寄托人的主要义务是:(1)对保管的物品提供必要的验收资料:(2)按约定支付保管费,未约定保管费的应偿付因保物品而支出的必要费用:(3)按期提取保管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