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亦即决定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包括一般要件和特别要件两方面。(1)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但纯获利益、不负担义务的法律行为除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的民事行为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同意。而对于法人来讲,只有在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即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即行为人表现于外部的意思与其内心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将意思表示真实作为法律行为生效的实质要件,是为了贯彻意思自治原则,维护民事行为的正常秩序。如果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在外部力量的影响下进行的,如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情况下进行意思表示,则该意思表示即为不真实,自然不应让其产生法律效力。③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即行为的内容即标的合法、确定、可能。所谓合法,是指不与法律、法规的强行性或禁止性规定相抵触,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所谓可能,是指行为的内容是可以实现的;所谓确定,是指行为的内容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可以确定。(2)民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民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是指一些特殊的民事行为除具备一般生效要件外还须具备的生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