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小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 (1)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①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②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③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 ④转让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交付给受让人;⑤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如被盗、被抢的财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适用范围:动产、不动产、其他物权都可以善意取得。 (3)法律效力: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