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法律责任的免除情形有哪些?
(1) 时效免责:违法行为发生一定期限后,国家不再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的情形。(2) 不诉免责:对于“不告不理”的违法行为,受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提起诉讼,司法机关便不认定和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3) 履行不能免责:指由于某种原因,如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非意志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时对责任人责任的免除。(4) 协议免责、辩诉交易免责:协议免责指加害人和受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协商的方式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即所谓“私了”,一般仅限于“私法”领域;辩诉交易免责则主要在公法领域,指在法庭审理之前,作为控诉方的检察官和代表被告人的辩护人进行协商,以检察官降格指控为条件,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等,以节约司法资源,一定程度减免责任的做法。(5) 自首、立功免责:指对违法之后自动投案或有立功表现的人,免除其部分或者全部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