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社会主义法制与人权的关系?
答:1、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的作用: (1)社会主义立法直接确认和保障人权。 (2)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直接维护和保障人权。 (3)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得以实现的环境发生作用,由此而间接保障人权。(4)我国积极参加国际人权条约,维护和保障人权。2、人权对社会主义法制的作用:(I)发展人权就要求法制在确认、维护和保障人权方面发挥种种作用。这种要求对社会主义法制的发展而言,是重要的动力。(2)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现人权,就意味着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意味着实现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人身权、政治板、经济权、文化教育权、社会权等等。(3)而这些人权的实现,无疑会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法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