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法律传统的表现。
答: (1) 礼法文化。“礼”贯穿于中华民族的整个古代社会,形成一个观念与学说,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影响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且礼、法的相互渗透与结合,构成了中华法系的本质特征,形成了特有的法律文化现象。 (2)德治传统。德治是中国古代颇具特色的治国理论,中国古代的德治传统,一是要求统治者集团以身作则,注意修身和勤政,充分发挥道德感化作用。二是重视对民众对道德教化,德主刑辅。 (3)诸法合体、重刑轻民。从战国李悝所著《法经》开始,直到最后一部封建法典《大清律例》,其内容都以刑法为主,兼有民事、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内容。从制度分析,中国传统法律虽然包括了关于民事、婚姻、家庭、诉讼等方面等规定,但这些内容都被刑法化了。在中国古代的法律条文中,民事方面的内容所占比例很小。 (4)政法合一。国家君主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的司法者和行政首脑。即国家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或司法机关之间存在权力不分的情况。从立法权来看,中国的君主是法律产生的渊源。最高司法审判权仍然属于皇帝,由皇帝直接掌控重要法律纠纷或重大疑难案件的最终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