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法学是经世致用的学问。
经世致用是法学的特质所在。法学就其根本特质而言,属于经世致用的学问。所有的人文社会科学都是社会生活的反映,都必然对社会生活发生影响。影响的方式可以粗略分为两类:一是直接影响社会生活,或是以直接影响为主,同时也兼有间接影响;二是间接影响社会生活,或是以间接影响为主,同时也兼有直接影响。法学、经济学、政治学之类属于前者;文学、哲学、史学之类属于后者。法学的类别归属,规定了法学所具有的特质,在于它是经世致用的学问。(2)从法学的对象、分科和方法看其经世致用的特质。法学的经世致用的特质,在法学的对象、分科和方法的实在性上,清晰显现出来。首先,无论人们对法学的研究对象有多少不同的看法,法学主要是研究法和法的现象的,这一点无可置疑。其次,法学的分科设置大都也是实在的。还有,法学的研究方法虽然是多层次多类别的,但在这些研究方法中,具有实在性的方法或以实在性为特征的方法,是主流的或多数的研究方法。(3)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看其经世致用的特质。法学作为经世致用的学问,也可从它的产生和发展得以了解。西方法学在其发展过程中,其主流现象,都表明它是经世致用的学问。尽管学术分支和学术功能的分化愈演愈细,法学作为经世致用的学问,也还是依然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