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法的形式规范化的意义以及实现法的形式规范化应坚持的基本要求。
法律、法规、规章产生于不同主体、不同方面,如果没有统一的规格和标准,就会滋生混乱、矛盾、相互脱节和其他弊病,并由此影响法的体系的和谐一致和整个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使人无所适从,给法的实行造成困难。实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有助于消除或防止这些弊病,有利于整个法的形式和法的体系的和谐统一,对立法的科学化和良法的产生,对整个法制的协调发展和法的实行,有重要意义。为实现法的形式的规范化,应当坚持:第一,不同种类和层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只能由不同的或相应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予以制定;第二,不同种类和层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地位、效力等级和相互关系应当有明确规定;第三,不同种类和层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应当有各自的专有名称;第四,规范性法律文件应当有统一的表达方式,文字应当简练明确,法律术语应当严谨、统一。为有效实现这些要求,应当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这些要求法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