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现了立法者的价值取向,是责任立法的指导方针,也是指导法律适用的基本准则。它是从总体上着眼的,应适合于所有的法律责任。(1)责任法定原则。责任法定是指法律责任只能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无论是追究法律责任,追究何种法律责任以及怎样追究法律责任,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责任法定原则具体要求:第一,违法行为发生后应当按照法律事先规定追究违法者的责任;第二,排除无法律依据的责任,即责任擅断和“非法责罚”,国家的任何归责主体都无权向一个责任主体追究法律明文规定以外的责任;第三,在一般情况下要排除对行为人有害的既往追溯。(2)公正原则。公正原则要求在追究法律责任方面:第一,对任何违法、违约的行为都应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第二,责任与违法或损害相均衡,即人们通常所说的“责罚相当”、“罚当其罪”。第三,公正要求综合考虑使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多种因素,做到合理地区别对待。第四,公正要求在追究法律责任时依据法律程序追究法律责任,非依法律程序,不得追究法律责任。第五,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同样地追究法律责任,不允许有不受法律约束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3)效益原则。效益原则是指在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时,应当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讲求法律责任的效益。(4)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是指,在设定及归结法律责任时考虑各当事人的心智与情感因素,以期真正发挥法律责任的功能。上述四项归责的基本原则是正确、充分地发挥法律责任的功能,实现法的价值盼必要条件,进而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