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第一,法律应当成为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国家一切活动都应当接受法律的规范,社会生活各个基本环节都应当由法律来规制。第二,法律应当在整体上臻于良法之境。在当代中国,良法的主要标志应当是:法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充分反映和保障人民主权和其他各种需要以法的形式反映和保障的权利;法是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摹本需要的适当反映,能够对实际生活的需要适时地予以制度描述和制度满足;法是技术水平比较高超的科学的法,融会了现代各国法律制度中先进的并且可以引进为我所用的法律技术,是完全可以用来实施而不是难以实施的法。第三,法应当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极大的权威。所有个人和组织的法律权利都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所有个人和组织的法律义务都能得到应有的兑现。任何合法行为都能受到法的保护,任何违法行为都能受到法的应有追究。第四,法应当体现和保障国家权力的分权与制衡。现代国家的权力资源配置方面的成功经验充分表明,分权与制衡是良好且重要的治国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