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近代公认的流派思潮有哪些?
以革命时代为大环境,以启蒙思潮为思想背景,以启蒙思想家为骨干,重在强调法的应然性价值,主张社会变革因而具有鲜明革命色彩的古典自然法学派。(2)把眼睛转向实在法和现实的法的现象,以功利主义哲学为理论基础,以实证研究为基本方法,以边沁和奥斯丁为主要代表的分析法学派。(3)以强调法是民族精神或历史传统的自然演化结果为基本方法的历史法学派。(4)以思辨哲学为理论基础和基本方法,以康德和黑格尔为典型代表的哲理法学派。(5)把法看作一种社会现象,以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研究法,以法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社会法学派。其主要代表为耶林、庞德、弗兰克和卢埃林等。(6)在古典自然法学派衰落几近一个世纪后出现的,主张复兴自然法的新自然法学派。(7)摒弃对法作价值分析的方法,使法同伦理、社会以及其他种种因素相脱离。(8)由哈特所创立和代表的,使实证主义法学得以振兴的新分析法学派。(9)以继承、改造和发展康德和黑格尔的哲学和法律思想为显著特征的新哲理法学派,或新康德主义法学派和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派。(10)以美国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或新制度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经济分析法学派。其他一系列法学流派或思潮,例如以一些年轻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学说为代表的批判法学思潮,以博登海默等为代表的综合法理学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