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解释体制。
立法法确立了中国现行法律解释体制,这一法律解释体制是整个中国法律解释体制的核心。根据立法法规定:
第一,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
(1)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2)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二,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三,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法律解释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四,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