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的种类与处理原则。
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抽象的事实错误),是指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现实所发生的事实,分别属于不同的犯罪构成,或者说,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所发生的事实跨越了不同的犯罪构成,因而也被称为不同犯罪构成间的错误。抽象的事实错误只有对象错误与打击错误两种情况:前者是指,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不同的法益,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后者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差误。导致行为人所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而且这种不一致超出了同一犯罪构成。处理原则:(1)一般认为,不同犯罪构成之间的错误原则上排除故意的成立或者仅成立故意犯罪未遂。(2)在重罪不处罚未遂的情况下,如果重罪与轻罪同质,则在重合的限度内成立轻罪的既遂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