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教唆犯的处罚原则。
(1)《刑法》第二十九条第1款: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2)《刑法》第二十九条第2款: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或精神病患者即无责任能力人实行刑法禁止的行为的,对教唆者应当按单独犯论处。
简述教唆犯的处罚原则。
(1)《刑法》第二十九条第1款: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2)《刑法》第二十九条第2款: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或精神病患者即无责任能力人实行刑法禁止的行为的,对教唆者应当按单独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