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
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是一个整体,密切联系,不可分割。任何犯罪行为都侵犯了合法权益,都预示着犯罪人有再次犯罪的现实可能性;同耐表明我国还存在各种诱发犯罪的原因以及可能实施犯罪行为的人,通过制定、适用和执行刑罚,防止已经犯罪的人再次犯罪,是保护合法权益最实际、最紧迫的任务;通过制定、适用和执行刑罚,警告、教育社会上其他人不犯罪和抵制他人犯罪,则是防患于未然,保证社会长治久安的战略要求。因此,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并重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从事实上看,制定、适用和执行刑罚,都具有对犯罪人的特殊预防和对社会上其他人的一般预防两方面的目的。特殊预防的实现,有利于一般预防的实现;同样,一般预防的实现,也有助于特殊预防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