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撤销假释的法定情形。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限内没有遵守一定的条件或出现了不符合条件的事实,应当撤销假释。假释的撤销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假释后所经过的考验期,不得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并罚,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但假释后所经过的考验期,不得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3)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