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
(1)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的;(2)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250万元以上的;(3)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60人以上的;(4)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试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
(1)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的;(2)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250万元以上的;(3)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60人以上的;(4)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