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本罪与徇私枉法罪中“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行为有相似之处,二者的关键区别在以下三点:(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只能是行政执法人员;而徇私枉法罪的主体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的性质:如果他们在对犯罪负有侦查职责时,则是司法工作人员;如果他们在负责行政法实施时,则是行政执法人员。(2)犯罪行为方式不同。本罪只限于将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而徇私枉法罪的行为方式没有特殊限定。(3)对犯罪情节要求不同:本罪的成立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而徇私枉法罪的成立不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