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与窝藏罪的区别。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与窝藏罪均包括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但二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具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后者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2)行为方式不同。前者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有两种方式:一是通风报信,二是提供便利,并且一般要利用职务之便;而后者表现为为犯罪人提供了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3)客体也略有不同。前者的客体为国家机关的威信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而后者的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