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有相似之处,主要区别在于:(1)客体不同。前者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收益权;而后者的客体为公共财产的所有权。(2)犯罪对象不完全相同。前者原则上只限于公款,例外地包括特定款物;后者既包括公款,也包括其他公共财物。(3)主体范围略有不同。二者的主体都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但有一点差别。在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中,不包括受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中则包括这部分人员。(4)犯罪行为不同。前者只是挪用公款,即暂时占有、使用公款;后者是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或者使第三者所有。(5)犯罪故意内容不同。前者不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后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应以贪污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