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证明的学理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对证明进行不同的分类,可以使我们更加准确地认识证明的内涵和外延,把握其诉讼功能及程序需要,有利于证据制度立法完善及整个诉讼制度和理念的健全。证明在学理上的具体分类:(1)行为意义上的证明与结果意义上的证明。(2)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3)刑事诉讼证明、民事诉讼证明、行政诉讼证明。(4)实质证明与形式证明。(5)实体法事实的证明与程序法事实的证明。(6)宏观意义上的证明与微观意义上的证明。
简述证明的学理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对证明进行不同的分类,可以使我们更加准确地认识证明的内涵和外延,把握其诉讼功能及程序需要,有利于证据制度立法完善及整个诉讼制度和理念的健全。证明在学理上的具体分类:(1)行为意义上的证明与结果意义上的证明。(2)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3)刑事诉讼证明、民事诉讼证明、行政诉讼证明。(4)实质证明与形式证明。(5)实体法事实的证明与程序法事实的证明。(6)宏观意义上的证明与微观意义上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