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资料与鉴定结论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视听资料的概念和鉴定结论的概念。两者的区别是:(1)客观性的程度不同。鉴定结论属于经过鉴定人员主观思维过程加工的“理性证据”,视听资料只是对案件事实的简单的、机械的反映和复写,反映过程本身没有思维的属性。(2)证明案件事实的特点不同。视听资料对案件事实的反映具有形象性和直接性,而鉴定结论证明案件事实只有间接性。(3)在证据分类中的归属不同。视听资料总体上属于实物证据和直接证据,而鉴定结论属于言词证据和间接证据。两者的联系是:(1)两者都要借助现代科学技术设备。(2)证明案件事实的途径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