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资料与物证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视听资料的概念和物证的概念。两者的区别表现在:(1)证明案件事实的途径不同。视听资料是以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而物证是以本身的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2)对案件的证明作用不同。视听资料可以对案件事实起到直接证据的证明作用,而物证只能起到间接证据的证明作用。(3)证明案件事实的特点不同。视听资料证明案件事实具有连续性、生动性,而物证没有这种特性。两者的联系表现在:(1)有的视听资料同时是物证和视听资料。(2)调查收集和审查判断都要使用科学技术设备。(3)两者都属于实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