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证据的基本特征。
证据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具有如下三个基本特征:(1)客观性。客观性的含义(参见简答题)。对此,学理上存在着纯粹客观性和“主观性与客观性统一”两种观点。我们认为诉讼证据的客观性与主观性是统一的。(2)关联性。关联性的含义(参见简答题)。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联系多种多样,但必须是实质性的客观的。(3)合法性。合法性的含义(参见简答题)。关于诉讼证据是否具有合法性,学理上存在着争议。通说认为合法性是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不合法的证据材料原则上不能作为定案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