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推定与拟制的区别。
法律上的拟制,是根据实际需要,把某种事实看做另一种事实,使其与另一种事实发生同一法律效果,不能用反证来否定,因而不涉及举证责任由谁负担的问题。在我国法律用语上,一般用“视为”来表达拟制。拟制与推定存在着如下区别:(1)属于不同的立法技术。拟制纯粹是立法上的一种文字表述技巧,是立法者为了避免法律条文重复而采用的一种文字表述方式,它并非由一事实的存在推论出与之相关的另一事实的存在。推定则不同,它通常包含着推论,是从基础事实推论出推定事实,而且设立推定的理由和根据也和拟制不同。(2)法律效力不同。拟制的目的是使甲事实产生与乙事实相同的法律效果,甲事实的存在得到证明后,自然不允许对方当事人再提出证据来推翻乙事实。推定则不同,只有在缺乏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推定事实才会被认定,因此法律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推翻推定事实。(3)与举证责任的关系不同。拟制不影响举证责任的分配,而推定则与举证责任的分配有密切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