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工程优先受偿权的基本规则。
答: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规则可归纳如下:(1)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性质。(2)承包人的工程款清偿不仅优先于普通债权,而且优于以该工程设定的抵押权,但是,工程款优先受偿 权不得对抗已交付购买商品房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的商品房买受人。(3)优先受偿的工程款包括工人工资、材料款等在工程建设中实际支出的款项,不包括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承包人的利息损失或违约金。(4)优先权行使的期限为6个月,自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5)行使优先受偿权时,承包人需以催告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并给予发包人合理履行期限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