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地位
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地位是:(1)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权来源于物业股务合同授予的权限业主团体是物业管理的权利主体,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一定质量水平的管理服务。不过业主委员会不能直接替业主大会选聘物业企业,只能是代为签合同。(2)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或业主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他们之间是受托人和委托人、服务者和被服务者关系,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水平质量、收费标准,除依法限制外,基本上是一种商业交易的合同关系,两者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3)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必须依法依约建立合作关系物业服务企业要和业主委员会进行协调配合,处理好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三者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