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发卡银行的权利与义务。
发卡银行的权利: (1)发卡银行有权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索取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并有权决定是否向申请人发卡及确定信用卡持卡人的透支额度。 (2)发卡银行对持卡人透支有追偿权。 (3)发卡银行对不遵守其章程规定的持卡人,有权取消其持卡人资格,并可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银行卡。发卡银行的义务: (1)发卡银行应当向银行卡申请人提供有关银行卡的使用说明资料,包括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持卡人亦可索取上述资料。 (2)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但已向持卡人提供存折或本月内无新交易的除外。 (3)发卡银行应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制定银行卡申请表及信用卡领用合约。 (4)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 (5)发卡银行应当在有关卡的章程或使用说明中向持卡人说明密码的重要性及丢失的责任。 (6)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