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论述36)试述客户对银行的义务。
(1)借款客户还本付息的义务。银行向客户贷款后,借款人便成为银行的借款客户。借款人负有向银行还本付息的义务。(2)诚信的义务。银行的客户对其开户银行负有诚实信用的义务,这是《民法通则》和其他有关法规普遍规定的一项原则。所谓对银行诚实信用,是指客户要以真诚、真实、讲信誉、守信用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开户银行。例如,多支付给取款的存款人时,存款人一经发现有义务如数归还给银行。(3)谨慎的义务。客户在金融活动中,自己也负有谨慎的义务,以防范账户资金被盗或错误付出的风险。例如,客户账户的密码应该对他人保密,公章和名章应妥善保管,空白支票和汇票本应妥善保管。如果因为客户自己不谨慎,或自己不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有关密码、印章或空白票据,而被他人盗用遭受损失时,客户自己承担责任,银行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