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方式。
根据可转换债券中的转股权利能否独立转让,我国证券市场中的可转换债券有两种交易方式:一是转股权利附属于可转换债券统一转让,二是转股权可以与债券分离而单独转让。(1)统一转让。公司一般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股权利是债券的有机组成部分。债券持有人转让债券时,转股权随债券一起转让。受让人取得了可转换债券,也就相应地取得了转股权,可以根据基准股票的市价变化决定是否转换为股票。如果不转换,则持有人依照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到期获得债券的本金和利息。(2)分离交易。在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中,转股权从债券条款中抽离出来,以“认股权证”形式来表彰,这种认股权证可以在证券市场中单独交易。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的这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称为“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