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票已经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粟均价的90%; (2)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有真实的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4)非公开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