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资金支持。乙公司恰好有一笔富余资金。乙公司于是委托A银行向甲公司提供贷款。乙公司与A银行签订了委托协议,A银行与甲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借款协议到期后,甲公司未能按期归还贷款。问:乙公司能否要求A银行归还贷款?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偿还借款?
乙公司无权要求A银行偿还贷款。因为借款人甲公司是乙公司选定的,该笔贷款的性质属委托贷款。而委托贷款的风险应由委托人自己承担。因此,乙公司无权要求A银行归还贷款。乙公司也无权直接要求甲公司偿还借款。因为借款协议的当事人是A银行和甲公司,乙公司不是借款合同的当事人,甲、乙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因此,乙公司不能直接要求甲公司偿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