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外汇储备管理的必要性。
外汇储备管理的必要性,与我国外汇储备的来源及其法律性质密切相关。(1)外汇储备的来源。目前,我国的外汇储备除少量自有黄金外,主要来自三个渠道:一是出口企业的创汇;二是在鼓励引进外资的政策背景下,资本项目的净流入外汇;三是我国对外举债所募集的外汇资金。因此,我国外汇储备主要由三大部分构成:经常项目下的贸易盈余、资本项目下的资本净流入及部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提供的借款。(2)外汇储备对应的债务特征。在上述外汇储备的三大部分构成中,对外举债部分形成的外汇按照约定的借款期限将来肯定要还的。资本项目下形成的外汇实际上也属于一种或有负债,如果将来中国经济出现衰退达不到资本的预期收益,这些逐利资本就会流出中国,到其他收益更好的市场,因此这些外汇也是要归还资本所有者的。只有贸易盈余部分形成的外汇可以视为我国自有外汇。但即使是自有外汇,其中绝大部分依然具有负债的性质。人民币是我国境内唯一流通的法定货币,国家禁止外汇在境内流通或计价。这样,外汇在我国境内是没有使用价值的,相反还有保管成本以及贬值的风险,因此个人与企业手中一般都不会保留外汇。再加上我国长期对境内机构实行强制性的银行结汇售汇制,出口企业创收的外汇不允许自己保留,或者经批准保留少量部分,其余外汇卖给指定外汇银行,后者再卖给中央银行。因此,我国的外汇储备都集中于中央银行。中央银行获得外汇资产靠的是发行货币,而货币的发行是央行的负债,因此我国的中央银行在掌管外汇储备的同时,也形成了央行“欠民间的债务”。这就是所谓的“外汇储备与债务相对应”的特征。(3)外汇储备对应债务特征所蕴含的意义。第一,外汇储备及其对应债务这一特征表明外汇储备虽然是一国政府掌管的外汇资金,但它并非“多出来的财富”,更不是国家的财政收入。第二,我国外汇储备的快速增长并集中于中央银行,导致央行被动增加基础货币的投放,加剧我国国内的流动性泛滥问题。(4)改善外汇储备管理的必要性。一是通过调整外汇币种结构和投资方向,实现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二是适度控制央行持有的外汇储备规模,减轻流动性压力,实现国内经济宏观调控目标;三是实行藏汇于民的政策,推动我国企业走出国界进行国际化经营,满足居民个人日益丰富的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