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机构依法有资格对外担保?
目前,只有两类机构有资格对外担保。一是经批准有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二是具有外汇收入来源、具备代位清偿能力的非金融企业法人,包括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其中,担保人为贸易型内资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担保人为非贸易型内资企业,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0%。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对外担保。
哪些机构依法有资格对外担保?
目前,只有两类机构有资格对外担保。一是经批准有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二是具有外汇收入来源、具备代位清偿能力的非金融企业法人,包括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其中,担保人为贸易型内资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担保人为非贸易型内资企业,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0%。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对外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