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依法有资格对外担保的机构。
目前只有两类机构有资格对外担保。
一是经批准有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
二是具有外汇收入来源,具备代位清偿能力的非金融企业法人,包括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3分)
其中,担保人为贸易型内资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担保人为非贸易型内资企业,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对外担保。(2分)
简述依法有资格对外担保的机构。
目前只有两类机构有资格对外担保。
一是经批准有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
二是具有外汇收入来源,具备代位清偿能力的非金融企业法人,包括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3分)
其中,担保人为贸易型内资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担保人为非贸易型内资企业,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对外担保。(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