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环境法的目的。
(1)立法的目的决定立法的指导思想和法律的调整方向,研究法律目的性有助于正确制定、理解和执行法律。(2)概括和比较分析世界各国环境法关于目的的规定,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基础的直接目标,即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保护和概述环境;二是最终的发展目标,包括:保护人群健康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3)在保护和改善环境这一直接目的方面,各国并无不同。在最终目的方面各国规定则有差别。多数国家主张环境法的最终目的,首先是保护人的健康,其次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即“目的二元论”。也有的国家规定,环境法的唯一母的是保护人群健康,即“目的一元论”。(4)一个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如何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仍然是一个涉及各国发展战略和环境政策的很总要理论问题和法律问题。(5)主张目的二元论,则是基于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是相互制约又相互依存。二者有互相制约和矛盾的一面,但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发展与环境有相互依存和促进的关系。(6)正确处理发展和环境的关系,必须衡量发展和环境相互制约的临界线。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目的二元论,就是建立在正确认识发展与环境的关系的基础上得。我国提出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就是为了正确处理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关于目的和任务的规定,也体现了这种正确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