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述确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意义表现在哪些方面。
第一,反映一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精神和本质。正如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等民法的基本原则反映民法的精神和本质特点一样,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也反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精神。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历史和现状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不像其他已经成熟的法律部门一样那么完备。但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反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精神的基本原则也正在逐渐形成,如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原则。 第二,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法律是稳定的,社会生活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在出现诸如新型环境利用关系等新问题、新社会现象需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加以调整和规范时,具体立法有可能滞后或者存在空白。在这种情况下,基本原则可以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指导环境与资源保护执法和司法,并防止法律的滥用。第三,指导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可以有效地推动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进程。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如预防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在推动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的立法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