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刑法》关于制裁环境监管失职人员的规定。
(1)环境保护监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2)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简述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刑法》关于制裁环境监管失职人员的规定。
(1)环境保护监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2)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