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内涵。
这一定义包含如下内涵:第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调整对象是人类在从事环境利用行为中形成的环境利用关系。第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与资源,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的破坏。第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范畴既包括直接确立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环境与资源行为准则的法律规范,也包括其他部门法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此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要控制的是可事前预见的人为原因导致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而以预防事前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自然灾害为目的的法律规范,理论上都不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范畴。(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