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手段。
(1)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2)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对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简述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手段。
(1)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2)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对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