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底,A有色金属研究院擅自和某村党支部书记B签订协议:由B负责提供5吨高放射性固体废物永久存放地点并负责运输,A付给B10万元人民币。随后,B组织3辆卡车将放射性废物拉回,填入本村西南的枯井内。井下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上面也只用3袋水泥和砂浆草草覆盖。后据有关部门测定,散落在现场的废物中放射性物质含量高出当地自然本底数百倍,已造成严重的放射性污染。问题:A和B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1)对于A而言,不按照许可的有关规定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违法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和处置,对其应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的处罚。(2)对于B而言,未经许可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活动,对其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