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除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等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外,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建设单位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70%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简述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除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等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外,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建设单位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70%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