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哪些条件下可以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22条的规定,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典型的海洋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区域,以及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恢复的海洋自然生态区域;海洋生物物种高度丰富的区域,或者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滨海湿地、入海河口和海湾等;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遗迹所在区域;其他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区域。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建立,须经国务院批准。
简述哪些条件下可以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22条的规定,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典型的海洋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区域,以及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恢复的海洋自然生态区域;海洋生物物种高度丰富的区域,或者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滨海湿地、入海河口和海湾等;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遗迹所在区域;其他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区域。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建立,须经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