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待遇的项目包括哪些?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的项目包括:(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和标准。①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③符合规定的,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2)由所在单位支付的项目和标准。①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③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