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起诉。(2)必须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而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原告、被告仍为仲裁当事人,不得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4)提起诉讼的时间,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即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超过15日,人民法院不予受理。(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6)起诉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