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司设立中的责任承担。
答:(1)公司成立,且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公司成立后对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的,相对人也可主张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2)公司成立,且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可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3)公司因故未成立。公司因故未成立,全体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应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P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