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
答:在我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其违反法律规定而应当承担的相关刑事责任主要包括:
(1)商业受贿罪。即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利益为交易条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2)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即国有公司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3)职务侵占罪。即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或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4)挪用资金罪。即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公司的资金与本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是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P154